汇总整理!这些与环保相关的文件已失效

2023-01-30 17:31:24 admin
因新旧文件替代、文件制定的依据失效、文件目的已达成或文件已不符合工作实际及发展需要等原因。2022年,环保行业产生了一批失效文件,后续将废止并不再执行。

国家政策、标准

 

【1】《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5号)2022年1月1日正式失效。

 

本文件已有新的替代文件《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并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危险废物及其监督管理活动。

 

【2】《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试行)的通知》(财税〔2009〕166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的通知》(财税〔2008〕117号)以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垃圾填埋沼气发电列入<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试行)>的通知》(财税〔2016〕131号)自2022年1月1日起废止。

 

【3】《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自2022年2月8日废止。

 

本文件的替代文件《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已自2021年11月26日公开,2022年2月8日起正式施行。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09)废止。

 

新文件《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21)已自2022年7月1日施行。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自2022年6月5日废止。

 

新的替代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同日施行。

 

【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 19-2011)废止。

 

新文件《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 19-2022)已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

 

【7】《环境保护档案著录细则》(HJ/T9-95)废止。

 

2022年3月15日起,新文件《生态环境档案著录细则》(HJ9-2022)替代实施。

 

【8】《尾矿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已于2022年3月15日由生态环境部2022年第二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

 

《防治尾矿污染环境管理规定》(国家环境保护局令第11号)同时废止。

 

【9】《废塑料回收与再生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试行)》(HJ/T 364-2007)自2022年5月31日起废止。替代文件《废塑料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 364—2022)同日施行。

 

【10】《中国档案分类法 环境保护档案分类表》(HJ/T 7-94)、《环境保护档案管理规范 科学研究》(HJ/T 8.1-94)废止。

 

替代标准《生态环境档案分类表》(HJ 7-2022)、《生态环境档案管理规范 科学研究》(HJ 8.1-2022)自2022年10月1日起实施。

 

【11】国家能源局于2022年5月公布的《决定废止的部分规范性文件目录(共6件)》,对以下涉及光伏、风电、水电的6项文件实行废止决定。

 

各地政策、标准

 

【12】因技术参数存在谬误,广东省塑料工业协会废止团标《给水用112级聚乙烯管材》(T/GDPIA 41—2022)。

 

经调整修改,《给水用112级聚乙烯管材》(T/GDPIA 42—2022)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13】经三地市场监管部门及生态环境部门协商一致,河北于2022年4月宣布废止京津冀协同地方标准《建筑类涂料与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标准》(DB13/ 3005-2017)。

 

【14】因内容存在谬误,宁夏食品科学技术学会批准废止《日光温室大球盖菇生产技术规程》(T/NSFST 003—2022)、《羊肚菌日光温室安全生产技术规程》(T/NSFST 004—2022)两项标准,并发布《日光温室大球盖菇生产技术规程》(T/NSFST 009—2022)、《羊肚菌日光温室安全生产技术规程》(T/NSFST 010—2022)。

 

【15】重庆地方标准《污染场地治理修复环境监理技术导则》(DB50/T 722—2016)废止。

 

相关部门明确,该文件废止为取消无法定依据的中介服务事项,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稳住经济大盘。

 

同时《污染地块治理修复验收评估技术导则(DB 50/T 724—2016)》和其他污染地块治理修复工作文件中关于环境监理的条款、规定、要求也不再执行。

 

【16】《广东省危险废物处置收费管理办法》自2022年11月废止。

 

【17】《福建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治理行业参考价》自12月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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