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多样性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关乎生态系统稳定与安全。近年来,我国高度重视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不断完善保护体系,实施一系列保护工程,生物多样性保护成效显著。2025年最新数据显示,全国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群数量稳中有升,陆生生态系统类型保护率达到79%以上,生物多样性丧失趋势得到有效遏制。
保护地体系建设是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核心举措。我国已构建起以国家公园为主体,自然保护区为基础,各类自然公园为补充的保护地体系,为野生动植物提供了坚实的栖息保障。国家公园体系建设持续推进,截至2025年,已设立国家公园15个,覆盖面积超23万平方公里,涵盖了我国最具代表性的生态系统与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栖息地。在国家公园内,实施严格的保护措施,限制开发活动,加强生态修复,野生动植物种群数量显著增长。某国家公园内,藏羚羊种群数量从保护前的不足5万只增长至30万余只,雪豹、藏野驴等珍稀野生动物频繁现身。
珍稀濒危物种保护力度持续加大,拯救性保护成效显著。针对珍稀濒危物种,实施专项保护工程,通过人工繁育、野化放归、栖息地修复等措施,提升物种生存能力。人工繁育技术的突破,使大熊猫、朱鹮、扬子鳄等一批珍稀濒危物种种群数量大幅增长。大熊猫野生种群数量达到1800余只,朱鹮种群数量从最初的7只增长至1.5万余只,均脱离濒危状态。同时,加强珍稀植物保护,建立野生植物种质资源库,收集保存各类野生植物种质资源超10万份,为植物物种保护与利用提供了保障。
生态廊道建设不断推进,促进物种基因交流。针对栖息地碎片化问题,我国积极推进生态廊道建设,连接不同保护地与栖息地,为野生动植物迁徙、繁衍提供通道。在陆生生态系统中,建设森林生态廊道、草原生态廊道等;在水生生态系统中,修复河流连通性,建设鱼类洄游通道。某森林生态廊道的建设,有效连接了三个自然保护区,使金钱豹、梅花鹿等野生动物的活动范围显著扩大,物种基因交流更加频繁。同时,加强跨区域协同保护,建立跨省域保护合作机制,共同守护生物多样性。
生物多样性保护制度体系不断完善,为保护工作提供有力保障。《生物多样性保护法》立法进程加快,相关配套法规制度持续健全,明确了生物多样性保护的责任主体、保护措施与法律责任。建立生物多样性监测网络,整合监测资源,实现对珍稀濒危物种、生态系统的实时监测与预警。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宣传教育,提高公众保护意识,鼓励公众参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2025年,全国累计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宣传活动超万场,参与公众超千万人次,形成全民保护的良好氛围。
当前,生物多样性保护仍面临栖息地破坏、外来物种入侵、气候变化等诸多挑战。未来,应进一步加强保护地体系建设,提升保护地管理水平;加大珍稀濒危物种拯救性保护力度,完善人工繁育与野化放归技术体系;加强外来物种入侵防控,建立早期预警与快速处置机制;加强应对气候变化的生物多样性保护措施,提升生态系统韧性。随着保护工作的持续深入,我国生物多样性将得到更好保护,为维护生态平衡、保障生态安全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