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污染物治理攻坚全面启动,源头 — 过程 — 末端全链条管控

2026-04-03 11:47:32 admin
2026 年,我国新污染物治理攻坚行动正式进入全面实施、系统推进、攻坚突破的关键阶段。新污染物主要包括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内分泌干扰物、抗生素、微塑料、全氟化合物、医药及个人护理品等,这类物质具有环境持久性、生物累积性、生物毒性、远距离迁移性等特征,对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存在潜在但严重的风险。由于其来源广泛、隐蔽性强、检测难度大、治理技术复杂,新污染物已成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生态环境保护的重点和难点。本年度启动的攻坚行动,坚持 “摸清底数、风险分级、分类治理、科技支撑、依法严管” 的总体思路,构建源头防控、过程管控、末端治理、监测预警、风险管控全链条治理体系,全力筑牢生态环境与人体健康安全防线。
 
新污染物治理攻坚的首要基础性任务,是全面开展新污染物排查与风险评估。国家组织实施全国新污染物专项调查,围绕生产、使用、排放、处置、进口等关键环节,系统排查重点行业、重点园区、重点流域、重点区域新污染物种类、产生量、排放量、排放途径、环境浓度、风险水平,建立新污染物优先控制名录、风险等级清单与排放源台账。在此基础上,按照高风险、中风险、低风险实施分级分类管控,对高风险新污染物依法采取禁止生产使用、限制用途、强制淘汰、限期治理等严格措施,从源头降低环境与健康风险。
 
源头防控是新污染物治理最经济、最有效、最根本的路径。2026 年,源头防控聚焦四大领域精准发力。一是严格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强化生产、加工、进口、使用环节准入把关,对高风险新化学物质依法不予登记或附加限制条件,杜绝高风险物质流入市场。二是大力推进绿色替代,推广绿色原料、绿色工艺、绿色产品、绿色设计,支持无毒无害、低毒低害、环境友好型替代技术与产品研发应用,从生产端减少新污染物产生。三是强化重点行业管控,针对石化、化工、医药、农药、涂料、印染、畜禽养殖、医疗卫生等重点行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推动生产过程密闭化、自动化、智能化,减少跑冒滴漏与无组织排放。四是加强农业与生活源管控,规范抗生素、农药、兽药、消毒剂使用,减少农业面源污染;限制一次性塑料制品、微珠、微塑料添加剂使用,推动可降解、绿色环保产品普及。
 
过程管控突出全生命周期、全环节、全覆盖监管。将新污染物纳入排污许可管理,推动重点企业建立新污染物产生、排放、治理全过程台账,开展自行监测、定期报告、信息公开。强化工业园区污染协同治理,推动建设一体化、高效率废水、废气、固废治理设施,提升园区新污染物集中治理能力。加强运输、贮存、转移环节管控,严防渗漏、流失、扩散。强化再生产品、副产物管理,防止新污染物通过循环利用环节再次进入环境。
 
末端治理聚焦高效、深度、协同处置,加快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针对水体、土壤、大气、固体废物中的新污染物,推广高级氧化、膜分离、吸附净化、生物降解、热处理、固化稳定化等高效治理技术,提升去除效率。城镇污水处理厂、垃圾焚烧厂、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工业园区治理设施加快提标改造,增强对新污染物的深度去除能力,防止治理过程中产生二次污染。对污染严重、风险突出的区域与场地,实施专项治理与风险管控,降低环境风险。
 
监测预警体系同步实现跨越式提升。国家、省、市、县四级新污染物监测网络加快建设,在重点流域、重点区域、重点园区、重点排污单位布设监测点位,推广快速检测、在线监测、便携监测、生物监测技术装备,实现新污染物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建立新污染物环境风险预警模型与信息平台,及时发布风险提示,指导地方科学精准处置。加强监测方法、标准规范、质量控制体系建设,提升监测数据准确性、可比性、权威性。
 
法治与政策保障持续强化。加快完善新污染物治理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管理制度,明确治理责任、管控要求、法律责任,大幅提高违法成本。加大财政投入,支持新污染物排查、监测、治理、技术研发;完善绿色金融、税收优惠、政府采购等激励政策,引导企业主动开展治理。强化科技支撑,设立专项科研计划,支持新污染物监测、治理、替代、风险评估技术攻关,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新污染物治理是一项长期、复杂、艰巨的系统工程。2026 年攻坚行动全面启动,标志着我国生态环境保护从常规污染物治理向有毒有害新污染物治理延伸,从末端治理向源头预防延伸,从传统领域向新兴风险领域延伸。随着全链条治理体系不断完善、治理能力不断提升、科技支撑不断增强、社会共治不断深化,我国新污染物环境风险将得到有效管控,生态环境安全与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将得到更加坚实可靠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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