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污染物治理攻坚:持久性有机污染物与内分泌干扰物管控

2026-05-11 15:20:43 admin
2026年以来,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入“全污染物管控”新阶段,新污染物治理成为污染防治攻坚的重要内容。新污染物是指具有生物累积性、环境持久性、毒性强等特点,对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存在潜在风险,但尚未被纳入常规污染物管控范围的污染物,其中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和内分泌干扰物(EDCs)是最具代表性的两类,其管控工作已成为当前环保工作的重中之重,4-5月相关治理攻坚行动持续深化,取得阶段性成效。
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是一类具有长期残留性、生物累积性、半挥发性和高毒性的有机污染物,能够通过大气、水、土壤等环境介质远距离迁移,在环境中难以降解,最终在生物体内累积,对生态系统和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常见的POPs包括多氯联苯、滴滴涕、六氯苯等,主要来源于工业生产、农药使用、垃圾焚烧等活动。内分泌干扰物(EDCs)是一类能够干扰人体和动物内分泌系统功能的化学物质,能够模拟或阻断激素作用,影响生殖发育、免疫功能、神经系统等,常见的EDCs包括双酚A、邻苯二甲酸酯、多溴联苯醚等,广泛存在于塑料、化妆品、食品包装、农药等产品中。
随着我国生态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常规污染物得到有效管控,但新污染物的环境风险日益凸显。近年来,在水体、土壤、大气甚至人体血液、母乳中均检测出POPs和EDCs,其潜在的环境风险和健康风险引起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2026年3月,我国正式启动新污染物治理攻坚行动,出台《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明确将POPs和EDCs作为重点管控对象,构建“源头防控、过程管控、末端治理、风险预警”的全链条管控体系,4-5月各地全面落实方案要求,全面提升新污染物治理能力。
源头防控是新污染物治理的核心,重点在于减少新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2026年4-5月,我国重点推进三大源头防控措施:一是严格源头管控,限制或禁止高风险新污染物的生产、使用和进出口,对涉及POPs、EDCs的产品实施严格管控,逐步淘汰高风险产品,推广低风险替代产品。例如,限制双酚A在食品包装、饮用水容器中的使用,推广无酚环保材料,5月最新数据显示,含双酚A食品包装产品使用率同比下降18.2%;禁止使用含POPs的农药、兽药,推广绿色环保农药替代,4-5月绿色农药使用率提升至78.5%。二是加强产品质量管控,完善新污染物相关产品标准,强化对塑料、化妆品、食品包装、农药等产品的质量检测,禁止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从源头减少新污染物排放,5月累计抽检相关产品8.6万批次,合格率达97.8%。三是推进清洁生产,引导企业优化生产工艺,采用绿色生产技术,减少生产过程中新污染物的产生,加强生产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的处理处置,防止新污染物泄漏到环境中,4-5月累计推动1200余家企业完成清洁生产改造。
过程管控是新污染物治理的关键,重点在于阻断新污染物的环境迁移路径。针对POPs和EDCs的环境迁移特点,4-5月我国加强了对水体、土壤、大气等环境介质的管控:一是加强水环境管控,重点监测饮用水水源地、重点流域等区域的新污染物含量,完善污水处理设施,提升污水处理工艺,加强对污水处理厂出水的监测,确保新污染物达标排放,防止新污染物通过水体扩散,5月重点流域饮用水水源地新污染物检出率同比下降15.3%;二是加强土壤环境管控,开展重点区域土壤新污染物调查,建立土壤新污染物清单,对受污染土壤实施风险管控和修复,防止新污染物通过土壤迁移到农作物中,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4-5月完成120个重点区域土壤新污染物调查;三是加强大气环境管控,加强对工业废气、垃圾焚烧废气等的监测,推广高效废气治理技术,减少新污染物的大气排放,防止通过大气远距离迁移,5月工业废气中新污染物去除率提升至92.3%。
末端治理是新污染物治理的重要保障,重点在于降低已排放新污染物的环境浓度和风险。针对不同类型的新污染物,4-5月我国推广针对性的末端治理技术:对于POPs,采用高温焚烧、化学氧化、吸附降解等技术,对工业废水、废气、固体废物中的POPs进行处理,降低其环境浓度;对于EDCs,采用高级氧化、膜分离、生物降解等技术,对污水处理厂出水、工业废水中的EDCs进行深度处理,提高去除效率,5月污水处理厂EDCs平均去除率达88.7%。同时,加强危险废物的处理处置,对含有POPs、EDCs的危险废物实施分类收集、规范处置,防止其泄漏到环境中,造成二次污染,4-5月危险废物规范处置率达99.1%。
风险预警和监测体系建设是新污染物治理的重要支撑。2026年4-5月,我国加快构建新污染物监测体系,建立全国统一的新污染物监测网络,覆盖饮用水水源地、重点流域、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开展POPs、EDCs等新污染物的常态化监测,掌握新污染物的环境分布、浓度水平和变化趋势,5月已完成监测网络全覆盖。同时,完善新污染物风险评估体系,建立新污染物风险评估方法,对新污染物的环境风险和健康风险进行科学评估,识别高风险区域和高风险行业,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及时发布风险预警信息,指导各地开展风险防控工作,4-5月累计发布新污染物风险预警12次。
此外,我国加强新污染物治理的宣传教育和国际合作。4-5月通过多种渠道开展新污染物知识宣传,提高全社会对新污染物危害的认识,引导企业主动承担新污染物治理责任,引导公众树立绿色消费理念,减少使用含有新污染物的产品;在国际合作方面,积极参与全球新污染物治理行动,借鉴国际先进治理经验和技术,加强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监测数据共享、技术交流和合作研究,共同应对新污染物的全球环境风险,5月初参与全球新污染物治理国际论坛,分享我国治理经验。
经过2026年4-5月的治理攻坚,我国新污染物管控取得初步成效。重点区域水体、土壤中POPs、EDCs的浓度同比下降,高风险产品的淘汰替代工作有序推进,新污染物监测体系逐步完善,风险预警能力显著提升。例如,在重点流域,2026年4-5月饮用水水源地中POPs的检出率同比下降15.3%,EDCs的浓度同比下降10.2%;在重点行业,2026年4-5月含双酚A的食品包装产品使用率同比下降18.2%,绿色替代产品使用率大幅提升。
但同时,新污染物治理仍面临诸多挑战。一是新污染物种类繁多、来源复杂,部分新污染物的环境行为、毒性效应尚未完全明确,监测和风险评估难度较大;二是治理技术仍需完善,部分新污染物的治理技术成本较高,规模化应用不足,尤其是在中小企业中的推广难度较大;三是监管能力有待提升,基层环保执法人员对新污染物的识别、监测能力不足,难以实现全方位、精细化监管;四是公众对新污染物的认识不足,绿色消费理念尚未完全普及,部分含有新污染物的产品仍有较大市场需求。
下一步,我国将持续深化新污染物治理攻坚,聚焦POPs和EDCs等重点新污染物,完善管控体系,强化技术创新,提升监管能力。一是进一步完善新污染物管控政策和标准体系,细化管控措施,明确各部门、各区域的责任,强化考核监督;二是加大新污染物治理技术研发投入,推动核心技术突破,降低治理成本,推广高效治理技术;三是加强监测和风险评估能力建设,完善监测网络,提升风险评估水平,建立健全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四是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对新污染物的认识,引导企业主动参与治理,引导公众践行绿色消费理念;五是加强国际合作,借鉴国际先进经验,提升全球新污染物治理协同能力。
展望未来,随着新污染物治理攻坚的持续推进,我国新污染物管控能力将不断提升,新污染物的环境风险将得到有效管控,生态环境质量将持续改善,为保障人体健康和生态安全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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